【防疫措施】食環署及警方巡查逾1,100間食肆及處所 5負責人涉違防疫規例被檢控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1/01/03 18:05
食環署及警方昨日(2日)在本港多區其共巡查了1,143間餐飲處所及其他處所,向5名涉嫌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的餐飲業務負責人展開檢控程序,關於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,或展示「安心出行」場所二維碼的海報安排。
另外,食環署也於元旦日(1日)巡查兩個位於北區的私營燒烤埸及於昨日(2日)巡查1個位於元朗大棠,供市民入場的私營設施,發現北區的兩個燒烤埸並沒有營業,而元朗大棠的該個設施並沒有經營任何公眾娛樂場所活動。
食環署重申,若餐飲業務或表列處所負責人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,可被檢控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。
署方指,顧客在餐飲處所內違反不得有多於2人同坐1桌的規定,可因觸犯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組聚集)規例》(第599G章)而被定額罰款5,000元。在餐飲處所內,顧客在非餐桌範圍飲食或於非飲食時而沒有佩戴口罩,可因觸犯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佩戴口罩)規例》(第599I章)被定額罰款5,000元。
【TOPick 6 周年】壓軸大獎送6部iPhone12(128GB):https://bit.ly/36yXkmI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記者:陳曉瑩